特殊教育事业受到中国政府的重视。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,特殊教育事业进入了新的发展时期。国家颁布了一系列法律、法规,对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利作出了明确规定,并且制定了一系列改革与发展特殊教育事业的方针、政策,设立特殊教育专项经费,使特殊教育事业得到快速发展。据统计,全国视力、听力和智力残疾儿童少年的特殊教育学校有1520所,普通学校附设特教班5400余个,在校生32万余人;此外,还有大量残疾儿童少年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。全国建立听力残疾幼儿康复训练机构1700多个,已训和在训儿童达到7万多人。残疾人职业培训机构已达1000多个。